长江上的一场生态司法变革-党员文摘2025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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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文摘》

长江上的一场生态司法变革

“ 现在宣判!”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红岩先锋法官”王翔敲响了法槌。两名被告人非法捕捞,不仅被判处拘役,还各自缴纳3000 元生态修复费。随即,1 万余尾鱼苗跃入江中。

这一幕,是重庆法院用司法利剑守护长江母亲河的生动缩影,更是一场生态司法深层变革的创新探索。

违法者缴纳的生态修复费用在何处

长江,在巴渝大地上蜿蜒奔腾近700 公里。青山碧水,宛如一幅流动的画卷。

然而,当非法捕捞的渔网悄悄伸向这幅美丽山水画时,司法利剑便在此刻出鞘。

“ 两名被告人在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杂鱼、虾米、龟等水产品,其根源在于对水产资源法规和长江生态保护认识严重不足。”王翔是重庆首批环保法官之一,从事环境审判工作已有14 个年头。这次,他决定将庭审搬到重庆忠县东溪镇长江江畔,周边百余名村民和乡镇干部围聚而来,见证这场特殊的法治课。

被告人罗某、黄某陈述:为满足口腹之欲,他们6 次在长江流域忠县段,用定置倒须笼壶、三重刺网等违禁渔具进行捕捞。

最终,罗某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黄某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各自缴纳3000 元生态修复费。

“ 这些生态修复费,用在哪里呢?”现场有村民问。

“ 纳入一个专门的资金池,用于购买鱼苗增殖放流、种树等生态修复项目。”王翔回答。

在重庆市江津区,同样上演着长江司法生态修复的故事——

江津区法院发现,部分渔民在鱼类产卵期过度捕捞。为此,法院联合渔业部门,在长江流域江津段打造了“ 鱼儿产房”—— 人工鱼巢。江津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党支部书记、“红岩先锋法官”姜玲高兴地说,“司法+生态”协作机制正日益显效,现今,“鱼儿产房”内鱼群穿梭、水草摇曳,成为长江鱼类繁衍生息的乐土,也成了江津区生态司法保护的生动名片。

据统计,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重庆法院已审结973 件非法捕捞犯罪一审案件,1818名被告人被依法追究刑责。全面助力生态环境修复,累计放养鱼苗219 万余尾,种植树木2.6 万余株。

一批生态保护基地如璀璨明珠,镶嵌在长江上游。

河滩“伤疤”是怎样被“治愈”的

重庆市合川区的米口码头,雾气如薄纱般漫过河滩,江面泛起朦胧诗意。

应合川区检察院生态修复监督回访之邀,重庆市渝北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 红岩先锋法官”陈果,再次踏上这片熟悉的土地。望着眼前充满生命力的河道,陈果的思绪不禁飘回两年前—— 彼时,这片河滩因非法开采,遭到破坏。而如今的美丽蜕变,得从他接手的一起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说起。

“ 被告人雷某、李某全、李某林、颜某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相互伙同,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矿……”刚拿到案件卷宗,陈果就坐不住了。他知道,米口码头属于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域。“非法开采,会对当地环境资源造成损害。”想到这,他决定到现场勘查。

浑浊的江水不断冲刷着裸露的砂石层,河滩上那几处因为盗采砂石而留下的不规则凹陷的水凼,像被人用巨勺剜去血肉留下的“伤疤”。为精准锁定证据,陈果与书记员徒步丈量,确认受损区域沿岸长达400 米,最深坑洞向河道延伸30 米。

从米口码头回来后,陈果迅速安排了开庭审理,并组织合议庭合议。暮色四合时,判决书渐成:4 名被告人犯非法采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案子能结,河道“伤疤”如何修复?

“ 被告人必须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于河岸滩基质修复。”庭审后,陈果第一时间给被告人家属打去了电话。最终,被告人家属主动配合,缴纳了生态环境修复费用3.82 万元。

依据该院建立的“代表委员+司法建议”工作机制,陈果邀请了全国人大代表刘平参与司法建议的办理,并邀请刘平到现场走访。

“ 盗采砂石不仅损害生态环境,更有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法院要主动延伸司法职能,针对发现的监管漏洞问题向责任单位发送司法建议,切实保护砂石资源。”从现场回来后,刘平对陈果说。

很快,陈果将吸纳了代表建议的司法建议书送往合川某投资公司。几个月后,陈果、刘平以及4 名市人大代表来到这家公司考察司法建议落实情况。走到米口码头,一行人发现,河道“伤疤”已消失不见。

“ 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望着重焕生机的河道,刘平深有感触地说,法院坚持多元共治理念,不仅用法律利剑斩断盗采黑手,更通过预防性、恢复性司法规则,让受损的生态环境重获新生。

百株野生红豆杉有了“智能护卫”

重庆环境资源法庭联合荣昌区人民法院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3 月的一个下午,重庆市綦江区打通镇余家村天朗气清。夕阳为野生红豆杉披上一层金纱,一只山雀掠过树顶,枝叶轻轻摇曳。

此时,100 多公里外的重庆市南岸区数智生态司法实践基地里,正在开展生态司法研学的小学生通过屏幕看到这一幕,兴奋地呼喊。重庆市南岸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红岩先锋法官”严蓓佳为大家讲述了一段司法守护生态的故事——

2023 年1 月10 日,一场特别庭审在余家村院坝里举行。公诉人指控,2021 年,被告人穆三明知砍伐林木需办采伐手续,在未获砍伐许可情况下仍委托另一被告人赵大满砍伐余家村柴山上一株红豆杉。砍伐后,穆三将树干运走,并给了赵大满1300 元好处费,后因担心败露,将树干烧毁熏腊肉。

经鉴定,被伐红豆杉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树龄262 年,造成生态损害价值34860元。最终,穆三获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二年,罚金1 万元;赵大满获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5000 元。

红豆杉是第四纪冰川遗留下来的古老树种,种群数量极为有限,被誉为“天然活化石”“植物大熊猫”。“当时,很多村民错误地认为这是自家山头的普通植物,可以随意砍伐。”严蓓佳说。

案件审结后,这群“ 红岩先锋法官”意识到:生态司法保护,仅仅靠惩罚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预防和修复。于是,法官们将砍伐后的树桩制成标本,放置在南岸区法院数字生态司法实践基地。

严蓓佳告诉孩子们:“现在,余家村所有的红豆杉都已被守护起来!”

据了解,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重庆法院创立了千年古树司法守护人制度,聘任千年古树所在区县12 名人民法院院长担任27 棵千年古树司法守护人,并建立古树名木“ 属地+属案”协同保护机制。

如今的重庆,“司法之笔”在长江生态画卷上挥洒,一幅山水人城和谐相融的新图景徐徐铺展。

(摘自《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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