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录辞到释辞:汉魏六朝郊庙歌辞传播路径演进-南腔北调2025年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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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腔北调》

从录辞到释辞:汉魏六朝郊庙歌辞传播路径演进

郊庙歌辞作为国家礼制的重要载体和内容,长期伴随礼制收录于正史中、活跃于史学领域,是制度研究的重要材料。然而,在文学领域,郊庙歌辞因其与仪节、仪乐配合的功能属性,又常被视为庙堂文学,未获重视。这一现象背后的问题值得关注,即郊庙歌辞从什么时候开始由史学领域进入文学场域?其在后世的传播情形又具有怎样的特点?本文试以汉魏六朝郊庙歌辞为例,从接受史视角,分析该时段郊庙歌辞在后世的传播、接受情况,以期对郊庙歌辞展开更全面的认知。

一、正史乐志:唐前歌辞辑录的主体形态

周道缺,礼乐衰;秦火起,速其亡。礼乐文化受到重创,尤其是“乐”。较之音乐,歌辞则因文字书写得以留存。本文所谓“歌辞辑录”,指歌辞名称及歌辞文本俱收录的情形。以其完整形态为参照,更能展现歌辞的后世流传特点。目前,从传世文献记载看,唐前史官在汉魏六朝歌辞的辑录上表现出较自觉的意识。

关于汉郊庙歌辞的辑录,可追溯至《史记》。《史记·乐书》有三处相关记载。

一为《三侯之章》:“高祖过沛诗《三侯之章》,令小儿歌之。高祖崩,令沛得以四时歌舞宗庙。孝惠、孝文、孝景无所增更,于乐府习常肄旧而已。”[1汉高祖刘邦死后,其生前创作的《三侯之章》用于沛宫原庙祭祀。

二为汉武帝时期的“十九章”,以及《青阳》《朱明》《西颢》《玄冥》四篇。汉武帝构建郊祀之礼,组织文学侍从创作诗歌,并由协律都尉李延年谱曲被之管弦,最终在祭祀典礼中搬演。作为武帝朝的大事,这些歌诗作品虽广为流传,但由于《史记》只记录了歌诗称名而未录文本,因此不计人本文所统计的已录歌辞数量。

三为“天马”祭歌。《史记·乐书》记载了两篇关于“天马”题材的诗歌,一是“歌曲曰”,本事为在渥洼中获得神马;一是“歌诗曰”,本事为伐大宛时所获“蒲稍”千里马。然而,以天马歌诗用于宗庙祭祀,遭到中尉汲黯的异议。因此,从辑录歌辞的数量来看,《史记》共辑录三首。

不同于司马迁的“世多有,故不论”,班固在有汉一代祭祀歌辞的记载上要详备得多。《汉书·礼乐志》辑录郊庙歌辞,包括《安世房中歌》十七章[2和《郊祀歌》十九章[3。这里《郊祀歌》十九章,即《史记》中仅有称名、未录歌辞的“十九章”。班固不仅对“十九章”冠以“郊祀歌”之名,且对其中的每一章都辑录了称名与歌辞;而对于《安世房中歌》十七首,班固仅辑录歌辞。陆侃如指出:“各章标题大都失传,只剩‘桂华’与‘美若’二题。”[4因称名缺失,引发对其是否为祭祀乐歌的争论。对此,梁启超在《中国之美文及其历史》中指出,这一误解来自对“房”字的阐释:“‘房’本古人宗庙陈主之所,这乐在陈主房奏,故以‘房中’为名”[5,由此力证《安世房中歌》为宗庙乐章。事实上,班固以“其余巡狩福应之事,不序郊庙,故弗论”的话语,已表明这两组歌诗的祭乐性质。因此,班固《汉书》辑录的郊庙歌辞包括二组歌诗,以及前文论述的高祖原庙歌诗,共计三十七首。

《后汉书》记载了东汉时期的礼乐制度情况,注文中收录了汉明帝永平三年(60)所制《武德舞歌诗》,《乐府诗集》又称《世祖庙登歌》[,仅就正文而言,《后汉书》并无歌辞辑录。

关于曹魏郊庙歌辞情形,传世文献中尚未见到歌辞的留存情况。萧子显《南齐书·乐志》认为,曹魏沿用了汉代郊祀歌诗。关于宗庙祭歌,《宋书·乐志》记载了缪袭的奏议,从中可知,曹魏通过制歌辞和改乐名的方式,进行本朝宗庙乐制作。“制歌辞”者,指王粲所作登歌《安世诗》,沈约撰写《宋书》时已亡佚;“改乐名”,指将汉《安世歌》名称改为《享神歌》,并无新辞制作。因此,纵观《三国志》《宋书》,皆无曹魏歌辞的相关辑录。

最早对两晋郊庙歌辞进行辑录的是沈约《宋书》。《宋书·乐志》中有两处提及晋朝歌辞的创作情况:一处是晋武帝泰始二年(266)改制郊庙歌,歌辞为傅玄创作的两组郊祀歌和一组宗庙歌,即《郊祀歌五篇》[8《天地郊明堂歌五篇》[9《宗庙歌十一篇》[10];另一处是晋时曹毗、王珣等人增造宗庙歌诗《江左宗庙歌十三篇》。

统言之,两晋郊庙歌辞共三十四篇。南朝宋郊庙歌辞亦收录于《宋书·乐志》,包括王韶之所撰歌辞七首,以及颜延之所作南郊登歌三首、殷淡所作章太后庙乐章、宋明帝所作宣太后神室庙歌。综合两晋与南朝宋的歌辞情形可知,《宋书》共辑录的郊庙歌辞数量为七十一首。

南朝梁萧子显撰《南齐书》记录礼乐文化制度。《乐志》篇以祭祀类别分述南郊、北郊、明堂、雩祭、太庙、籍田等礼制因革及歌辞创作情况。根据笔者统计,南郊乐舞歌辞十三首、北郊乐歌辞六首、明堂歌辞十五首、雩祭歌辞八首、太庙乐歌辞二十一首、籍田歌辞两首,共六十五首。

梁、陈两代郊庙歌辞的收录,从传世资料来看,当以唐人为先。唐人撰史者众多,如房玄龄的《晋书》、姚思廉的《陈书》、魏征的《隋书》、李百药的《北齐书》、令狐德棻的《周书》、李延寿的《南史》《北史》等。而记载有汉魏六朝郊庙歌辞的,则只有《晋书·乐志》《隋书·音乐志》。这两部史书在简略地追溯了前朝乐制因革后,将重点转到各自关注的朝代上。其中,房玄龄的《晋书》专注于晋朝的乐制文化,而《隋书》则对梁、陈、北齐、北周的乐制文化都进行了记录。或许朝代众多,加之各朝代在礼乐创制中的关注程度不同,很多祭祀乐章出现重复现象,而《隋书》在记录这些重叠章句时,仅以文字标注,如“其入出之仪,同四郊之礼”[]

至于郊祀、庙祭歌辞的同用现象,《隋书》将这些差异文字以符号标识出来,如以“北郊云”的形式,插入他歌中。虽省文,但并不能清晰地展示辑录情形。总之,翻检《隋书》,总收录梁陈郊庙歌辞,凡三十六首。

相反,《晋书》因其一代之录,而清晰得多。在体例上,仿前史之例,即先述因革,后录歌辞。《晋书》收录傅玄所作郊庙歌辞,包括祀天地五郊夕牲歌、祀天地五郊迎送神歌、飨天地五郊歌、天地郊明堂夕牲歌、天地郊明堂降神歌、天郊飨神歌、地郊飨神歌、明堂飨神歌、祠庙夕牲歌、祠庙迎送神歌、祠征西将军登歌、祠豫章府君登歌、祠颍川府君登歌、祠京兆府君登歌、祠宣皇帝登歌、祠景皇帝登歌、祠文皇帝登歌、祠庙飨神歌二篇,共十九章。

唐人对祭祀歌辞的辑录,除了见诸史书,在类书中也有相应记载。例如,《艺文类聚》卷四十三《乐部三·歌》辑录了宋、齐、梁三代祭祀歌辞。从名称上看,选录宋明堂歌辞六首、齐郊庙歌五首、梁郊庙歌五首,共计十六首,且在总称名上首次冠以“郊庙歌”三字。

综上可知,唐前对汉魏六朝郊庙歌辞的辑录,主要以《史记》《汉书》《宋书》《南齐书》《晋书》《隋书》等正史为主,伴随各朝代礼乐制的记载穿插其间,成为考察各时期国家礼制的重要材料,表征为国家礼制重要载体的特点。

二、诗歌总集:宋明歌辞辑录新变

宋代文人表现出较强的辑录歌辞意识,有力地推动了诗歌总集编纂的繁荣。事实上,诗歌是通过汇集形式进行传播。南朝梁萧统《文选》出现,其中选录了颜延之三首郊祀歌,开启了郊庙歌辞从史学领域向文学场域的迁移。而至宋时,诗歌汇集达到高峰。这方面的代表为郭茂倩的《乐府诗集》和陈仁子的《文选补遗》。《乐府诗集》将唐尧至五代的乐府诗分为十二类,按朝代先后进行辑录,先郊祀歌,后庙祭歌。又在每一类目下,以题解的形式备注郊庙歌辞的相关背景知识。无论是体例上,还是内容上,《乐府诗集》都清晰地再现歌辞的辑录情况。在乐府诗之外,又增入后人拟作,以古辞在前、拟辞在后的形式进行区分,但在统计数量时,则不能将拟作算入内。除去拟作,《乐府诗集》收录汉魏六朝的郊庙歌辞共计一百九十八首。

在郭茂倩之后,南宋的陈仁子有感于前人诗歌辑录有遗漏,且诗赋在奏疏之前,有“君臣失位,质文先后失宜”[12之嫌,遂作《文选补遗》,遍搜先秦至萧梁间先儒之作,补为四十卷。陈氏在书中辑录了汉魏六朝的多首郊庙歌辞,且对诗句、语词作出笺注,亦有歌辞作者考订,如《安世房中歌》中的《日出入》章,对“吾知所乐,独乐六龙,六龙之调,使我心若”[3]作出的笺注是:“武帝愿乘六龙仙而升天日:吾所乐独乘六龙。”表明陈仁子认为《日出入》章的作者是汉武帝。从收录情形看,有汉《安世房中歌》十七章、《郊祀歌》十九章,共计三十六章;谢朓《雩祭歌》,包括《迎神歌》八章、《世祖武皇帝歌》三章、《青帝歌》三章、《赤帝歌》三EDHb7nUUQfjtze6KoyAB1Q==章、《黄帝歌》三章、《白帝歌》三章、《黑帝歌》三章、《送神歌》五章,共计三十一章;谢庄《明堂祠黄帝乐歌》《明堂祠白帝乐歌》,共计二章;沈约《禋雅》一章。要之,陈仁子《文选补遗》共辑录郊庙歌辞七十首,表现出歌辞辑录与阐释的双重特性。

如果说宋代郭茂倩在辑录歌辞上树立了一座高峰的话,那么明人冯惟讷也努力尝试建立起另一座高峰。明弘治年间,以李梦阳为代表的“前七子”提倡“文必秦汉,诗必盛唐”,在当时的文坛掀起复古运动,出现一时选集之风。在此时代风气之下,冯惟讷《古诗纪》辑诗“时代绵长,采摭繁富”[14],最终历时十四载,辑录上古至隋代诗歌一百五十六卷,总名《古诗纪》。其中,亦单列“郊庙歌辞”一类。在编撰体例上,则以“朝代 + 祭祀歌名 + 章数”的形式,清晰地呈现辑录情形,《古诗纪》共辑录了汉魏六朝郊庙歌辞八十一首。

综上可知,宋至明时期,汉魏六朝郊庙歌辞主要以诗歌总集形式进行辑录,不仅选录一定的歌辞,还对歌辞相关的作者、写作背景、辞意进行注释,从歌辞收录向歌辞解释转向。

三、撰校总集:清以来歌辞辑录的新特点

选诗风气延续至清,清人在编撰诗歌总集的过程中,欲匡正前人之谬,追溯诗歌之源。这种“撰而校”类型的总集代表是沈德潜《古诗源》。沈氏正是看到了明前七子“守唐之弊”,而编诗集欲穷其源。沈氏在编辑体例上遵从“以人存辞”原则,即将所辑录的祭祀歌辞系于诗人之下。但对于诗人不确定的情况下,则依体裁称名。翻检《古诗源》,其辑录祭祀歌辞有两处,一处为“三汉诗”部分,一处为“十宋诗”部分。汉诗卷中,沈氏将辑录的祭祀歌辞总称名为《乐府歌辞》,包括七章郊祀歌,分别为《练时日》《青阳》《朱明》《西颢》《玄冥》《惟泰元》《天马》篇。在卷十“宋诗”部分,沈氏列《郊祀歌》于颜延之名下,其录两段歌辞均未标明章数及章名,故以一首计数。统而言之,沈氏辑录祭祀歌辞共计八首。

在诗歌总集类中,近人逯钦立辑校的一百三十五卷《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值得关注。逯氏辑诗广博完备,在编撰体例上汇总诗歌辑录史,校订各本诗句、语词差异,考证诗名来源,编排得宜,是研究汉魏六朝郊庙歌辞的重要参考资料。逯辑以“郊庙歌辞”总称祭祀歌辞,并依朝代为序,分列汉魏六朝郊庙歌辞于各卷,共辑校郊庙歌辞一百八十九首。通过清以来前贤对汉魏六朝郊庙歌辞的辑录情况,可知辑录歌辞更加注重对歌辞内容的校勘、解释,研究愈加细化。

四、结语

郊庙歌辞作为国家礼制的重要载体,主要收录于正史乐志中,并长期参与国家制礼作乐的构建,呈现为功能性乐歌,具有史学附庸的特点。至南朝萧统编纂的《文选》,单列“郊庙”一类,使颜延之的郊祀歌收录于诗歌总集,以独立文本的形态出现于文学场域,成为刘勰等时人倡导的雅正四言的典范。自此之后,郊庙歌辞的收录保持着正史乐志与文学集类双重路径。值得注意的是,由于郊庙歌辞的配乐搬演,因此也留存于《歌录》等音乐典籍中;而郭茂倩《乐府诗集》中的乐府诗主要来自《歌录》,同时作为诗歌总集,故以诗歌集类作为郊庙歌辞等音乐文学作品的收录载体,亦并无不妥。随着收录载体的变化,歌辞的校勘、阐释也进人文学家视野,其乐歌的功能性之外,亦出现歌辞的文学文本特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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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沈约.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565,566,574.

[11]魏征.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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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陈仁子.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360册):文选补遗[M].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3,541-542.

[14]冯惟讷.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379册):古诗纪[M].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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