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红字》(TheScarletLetter,1850)问世以来,纳撒尼尔·霍桑(1804—1864)对清教伦理的批判、对人性罪恶的寓言化书写,以及对赫斯特·白兰这一“堕落天使”形象的刻画,一直受到学界关注。现有研究多从象征主义、新历史主义、女性主义及心理分析等维度切入,同时,女主角赫斯特的情感经历、身上的红色A字、不屈不挠的精神等被深入探讨。相较于此,《红字》中另一位女性角色希宾斯夫人则稍显“落寞”。即便是聚焦希宾斯夫人的研究,也多呈现出两种简单化、标签化的解读方式:或将其视为反衬赫斯特“天使性”的符号,或仅止步于其与真实人物安·希宾斯的生平对照,未进一步分析其互文性价值及作者霍桑在人物身上展现出的复杂态度。本文试图突破单一人物分析的局限,通过勾连《红字》中的希宾斯夫人与真实人物安·希宾斯,依次回答三个问题:“女巫”标签如何成为清教社会规训女性的工具;霍桑如何通过互文性书写介入19世纪的性别政治议题;赫斯特与希宾斯夫人的命运对照,如何折射出作家对“女性偏离”既同情又恐惧的含混态度,以期为重审霍桑的文学遗产提供潜在的历史化视角。
一、安·希宾斯与17世纪清教社会的“女巫”标签
在强调宗教纯洁与性别服从的清教社会,“女巫”话语是“权力一知识”规训女性的机制。安·希宾斯案正是此机制的缩影。
某天,安·希宾斯与木匠发生争执,继而引发了教会的干预。1640年,波士顿第一教堂对安·希宾斯进行了调查。安·希宾斯雇佣工匠修缮房屋后,认为其工艺粗劣且收费过高,于是咨询其他工匠对该工作的估价。木匠约翰·戴维斯以希宾斯“虚假指控、好讼滋事”为由,将此事诉至教会。在法庭上,安·希宾斯坚持称:“上帝知道,在这一切事情上,我仅仅是渴望查明事情的真相,并善待与我打交道的人。”2然而,教会以她违背“上帝为女性制定了另一项法则:妻子们,凡事都要顺服自己的丈夫”为由,咄咄逼人。[她最终只好承认:“我确实认为在所有合法的事情上我都有义务服从我的丈夫,违背这就是罪过。”随后,安·NTp8LZS5oeOtzrOI5kRuWQyOo0eO9qWmT6ajy3bFIa8=希宾斯被逐出教会。[4接着,安·希宾斯的丈夫威廉去世,她成为寡妇,失去了社会地位与庇护。在当时的父权制社会中,寡妇的社会地位极为脆弱。安·希宾斯因性格独立、好辩且不顺从,引发社会不满,在1656年被邻居指控行巫术,并因此被处死。安·希宾斯的遭遇并非孤立个案,而是清教社会中“女巫”标签成为规训女性的机制化工具的缩影,也为《红字》中希宾斯夫人形象的塑造提供了历史与文化注脚。
二、《红字》中希宾斯夫人与安·希宾斯的镜像互文
希宾斯夫人这一“女巫”形象的存在,勾连起文本内外的双重维度,与17世纪新英格兰地区的真实历史人物安·希宾斯形成深刻的镜像关系。霍桑对希宾斯夫人的塑造,便是对安·希宾斯案的文学演绎/8bU8od47AWG6neh68onwh2V0C2QmHmWv9x6k90iZKM=。
小说中的希宾斯夫人被波士顿居民视为与巫术相关的异类,并被预言“一个巫婆,如同希宾斯老婆子,就是那个地方长官的泼辣寡妇,就要吊死在绞刑架上了”[5]。波士顿居民的“未审先判”暗示清教社会对女性的排斥机制早已根深蒂固。这种文学形象与真实人物的互文性的意义生成,依赖与其他文本(历史档案)的动态对话。同时,希宾斯夫人的异化也通过空间与服饰被强化。作者将希宾斯夫人与代表邪恶的森林以及“黑男人”紧密关联起来。希宾斯夫人的行为(如夜间入林、邀请赫斯特赴会)被清教社区视为与魔鬼共谋的证据。森林作为“巫灵和魔鬼的藏身之所”与清教徒内在恐惧的投射场域[,使希宾斯夫人成为社区内部罪恶与焦虑的替罪羊,体现了清教通过消灭“越轨者”来净化集体恐惧的逻辑;而希宾斯夫人的服饰“华丽妖冶”—“三重的约领,V字形绣花兜肚,厚实的天鹅绒长裙,拄着一根金头拐杖”一公然违背清教着装的性别规范,视觉化地标识了其“异类”的身份。人们“纷纷给她让路,好像害怕碰到她的衣服,仿佛她艳丽的衣褶藏着瘟疫似的”[8。霍桑通过这些细节,揭示了整个社会机制是如何通过空间与视觉符号将“越轨”女性标记、区分,驱逐出正常秩序范围,并强化了这一过程的。
比较这两位希宾斯,我们可以发现她们形成了清晰的互文关系。两位女性都是社会地位较高的寡妇。希宾斯夫人的性格在小说中被四次描述为性情暴躁(“泼辣”[9]“脾气无常”[10]“乖戾”[1]“吓人的愤怒”[12]),安·希宾斯则在历史记录中被形容为“天生脾气暴躁”“易怒、爱争吵”[13]。这是导致她们被社会边缘化的重要原因。安·希宾斯作为富商威廉的遗孀,社会地位并未使她免受巫术指控同样,尽管希宾斯夫人享有“贝林厄姆总督的…妹妹”[4这一身份,依然被社会排斥。安·希宾斯那独立的、勇于争取自身权益的个性,对其财产管理与遗产分配的合理,遗嘱的“冷静、措辞得体、明智”[15],以及拒绝扮演预期性别角色的态度,使她成为清教徒社区打击的目标,这与希宾斯夫人在《红字》中因“越轨”而被象征性地与巫术和超自然力量联系起来的境遇如出一辙。最终两人皆因被处以绞刑而死。
三、霍桑的矛盾重构:19世纪性别政治与人物命运分殊
霍桑的创作并不仅仅是对17世纪历史过往的回望,而是深受家族负罪感(其曾祖父为塞勒姆审巫法官)与19世纪性别政治思潮的双重影响。超验主义对个人反抗精神的推崇,为霍桑同情女性、追求精神自主提供了思想资源,这一点在赫斯特宣称情欲具有“自身的神圣性”[上得到了体现。这种态度本身已对清教权威构成挑战。同时,霍桑对“新女性”的观察在希宾斯夫人这一形象上得到了体现:希宾斯夫人虽身处边缘,却敢于质疑牧师迪梅斯戴尔的虚伪,并与赫斯特公开结伴。其行为内核与当时女权主义者挑战权威的精神相一致。
与此同时,霍桑的女性观充满深刻矛盾,这部分源于其家族历史与其维护父权秩序的保守立场之间的冲突。他虽在《红字》的序言中表达了自己对家族迫害女性这段历史的负罪感,却又在现实中贬抑女性的智识活动,称女性作家为“胡写乱画的女人”[7]。这种矛盾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小说中两位女性角色一一赫斯特与希宾斯截然相反的命运。其中,赫斯特的救赎体现为一种有限度的收编。其“红字”从“Adultery”变为“Able”乃至“Angel”,正是通过她为社区做慈善服务实现的,她以“具有母亲的‘本能'而不具有智慧”“无私而不是自我实现”“建立同他人的关系而不是创建自我”的“制度化母性”角色被父权体系接纳。[18她的反抗最终被解释为一种“顺从的胜利”。与之相反,因拒绝忏悔、彻底越轨并挑战秩序根本,希宾斯夫人的反抗被清教社会判定为不可容纳。霍桑通过希宾斯夫人的死亡,从叙事上消灭了这一“危险范例”,外化了他自身对女性完全脱离父权框架的深层恐惧。
赫斯特与希宾斯夫人的命运分殊,正是霍桑矛盾女性观的集中体现:一方面,他借助时代思潮批判清教压迫人性的历史;另一方面,他的叙事逻辑又畏惧并排斥女性的彻底反抗,从而在文学上再现并维护了19世纪父权秩序的边界。
四、结语
《红字》中希宾斯夫人与安·希宾斯的互文性书写,揭示了清教社会以“女巫”标签规训女性的权力机制,也展现了霍桑对19世纪女性话语的复杂介入。希宾斯夫人这一“疯狂”形象并非孤立存在,而是历史上的父权话语将女性独立精神贬斥为“非理性”的产物,其本质在于将女性禁锢于私人领域,剥夺其公共话语权。
审视希宾斯夫人悲剧的价值在于它迫使我们去洞察:这部反思清教社会压迫人性的经典著作,叙事逻辑本身也参与了性别权力结构的再生产。霍桑的创作复杂性在于,他虽批判历史暴力,但笔下希宾斯夫人的命运,却成为文学压制女性主体性与智识追求的冰冷见证,成为缠绕在所有“越轨”女性颈上的无形枷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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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Poole WilliamF,WinsorJustin.The Case of Ann Hibbins,Executed for Witchcraft at Boston in 1656[C]//Winsor Justin.The Memorial History of Boston. Boston: James R. Osgood and Company, 1881:138-141.
[17]Frederick John T.Hawthorne's‘Scribbling Women’[J].The New England Quarterly,1975,48 (2):231-240.
[18]刘岩.母亲身份研究读本[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23.
作者简介:金湛(2005—),女,安徽宣城人,本科在读,研究方向为英美文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