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711(2025)03-0075-03
习近平强调,要坚持系统观念,坚决破除一切制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观念束缚和体制机制弊端,全面提高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1]。研究生导师作为研究生教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辅导员作为研究生教育管理的直接参与者[3],两者是促进培养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人才的重要力量。但现实情况是研究生导师与辅导员因工作方式、育人任务等差异,分别归属不同部门,双方沟通交流较少,直接阻碍了协同育人合力的形成[4]。因此,探究构建研究生导师和辅导员协同育人机制尤为重要。当前,也有不少学者基于不同的理论视角来探究研究生导师和辅导员协同育人发展的问题与出路,如“三全育人”视角、场域理论、主体间性、演化博弈理论等,这些研究成果为探索构建研究生导师与辅导员协同育人机制提供了思路与参考。本文以现有研究为基础,立足共生理论,聚焦研究生导师与辅导员协同育人的现状、困境及背后的原因,探究构建研究生导师和辅导员协同育人机制,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研究生提供可行性方案,推动研究生教育的内涵式提升。
一、逻辑起点:共生理论与研究生导师、辅导员协同育人
“共生”这一概念最早源自生物学。经过100多年的发展,这一概念已经演变成一种思维方式,旨在强调多元共存、互动共生的理念,被广泛应用于社会科学领域。共生理论强调的是在一定的共生环境下,各共生单位通过互补、互联和互动组成有机整体,实现互利互惠,这为解决研究生导师与辅导员在育人过程中步伐不统一、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开辟了全新的思考路径。研究生导师肩负着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首要职责,而辅导员则专注于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与价值引领,尽管角色各异,但双方均秉持着共同的宗旨——育人[4]有学者将构成共生的三大要素分为共生单元、共生模式(共生关系)及共生环境。研究生导师、辅导员两个育人主体是共生单元;研究生导师和辅导员之间的相互作用就是共生模式;政府文件制度、社会评价、学校规章制度以及育人工作所需的物理空间等构成了共生环境(如图1所示)。

二、现实省思:研究生导师与辅导员协同育人的现实困境
在国家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下,各高校纷纷推进导师第一责任人制度的落实,如细化导师考核制度、探索评选“最美导师”“卓越导学团队”等先进典型活动。同时,开展系统化辅导员职业素养提升培训、召开研究生思政工作大会等,推动研究生辅导员队伍不断向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但是,目前研究生导师与辅导员协同育人还存在诸多问题。如何走好二者协同育人的“最后一公里”,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共生单元相互割裂:职责不清,协同育人匹配失误
研究生导师与辅导员在工作性质、职业发展目标上的显著差异,导致双方产生了不同的利益诉求。当前,研究生管理职责不清,严重阻碍了导师和辅导员之间互动桥梁的搭建。导师往往是依托于实验室、科研团队,指导学生开展科研训练、完成课题项目[4]。辅导员的工作场景大多是在学院、研工部等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育人工作,两者归属不同的行政部门,评价其工作的主体也不一样。可以说,研究生导师与辅导员的育人空间存在错位,加之双方缺乏有效的互动平台,导致难以形成教育合力。研究生导师与辅导员在育人目标上也有所侧重,教育合力不足。部分研究生导师的育人意识欠缺,认为自己只负责业务上的指导,忽视与辅导员进行思想政治工作信息的沟通。导师第一责任人制度的持续推进,导致部分辅导员忽视了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这一核心职责,出现了“思政育人”的缺失现象,他们错误地认为德育和智育的全部责任应由导师承担。
(二)共生模式内生动力不足:沟通低效,协同育人关系淡化
研究生导师与辅导员的教育背景、工作内容有较大差异,导致双方在育人过程中的交流沟通不畅,无法形成协同育人关系。导师在育人方面拥有更多话语权,辅导员在进行日常管理时,容易与部分导师的安排产生矛盾。当冲突发生时,多数研究生倾向于认为导师的安排更为重要,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辅导员的育人积极性。在实际工作上,两者在职权上也存在一定差异,大多数辅导员工作年限较短,职级较低,社会阅历较浅,且缺乏互动合作的平台,双方在沟通交流方面存在较大障碍。如在医学院校,研究生日常学习科研任务繁重,部分专业学位研究生还需保质保量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任务,导师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第一责任人,因而辅导员与研究生接触的时间更加有限,这也给辅导员发挥育人功能带来挑战。
(三)共生环境负面效应凸显:政策缺失,共生环境薄弱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中央发布的文件,体现了中央层面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工作,各高校也积极贯彻落实,如重庆市精细化指导作业设计、江西省“智慧作业”系统、山东省潍坊市作业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等。可见,地方在落实中央政策时采取了创新措施并取得了积极成效,这表明政策育人合力效能正在逐步显现。然而,部分院校并未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导辅协同育人制度5,且当前对于研究生教育协同育人的评价机制也不够完善,对思政教育成效、创新协同育人形式的评价少之又少。此外,协同育人评估制度的科学性亦有待加强,尤其在研究生学风建设与道德建设方面,量化制度的缺失尤为明显。
现有制度多侧重于底线要求,对于师德师风建设,虽明确了导师不可为之处,却未能明确且量化地体现导师的育人价值。
三、实践路径:研究生导师与辅导员协同育人机制的优化路径
(一)坚持共识凝聚为先,共筑协同育人共同体
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要始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优先的原则,用好科研实践主渠道,把牢网络思政主阵地,导师、辅导员协同育人,当好立德树人主力军。要明确界定各育人主体的重点任务与提升空间,尤其需强化两大主体间的角色与职责认同感,切忌简单划一地设定职责界限。导师不仅仅是全面负责学生的科研、学位和培养工作,辅导员也不只是全面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要建立研究生导师与辅导员联席制度,为长期稳定关系的形成奠定基础。双方要根据自身优势和工作内容,主动探索,形成合力。在新时代背景下,研究生导师作为科研育人的主体,需与辅导员紧密合作,共同推动显形教育与隐形教育的结合。通过建立有效的协同育人机制,导师和辅导员可以共同探索研究生教育的新模式,形成合力,推动构建协同育人共同体。
(二)着力渠道布控为要,打造协同育人体系
建立研究生导师和辅导员常态化互动交流机制,促进协同育人能量双向流动,完善协同育人沟通机制,探索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协同沟通新范式,确保协同育人双方能共同参与、情感共鸣,这是关键所在。首先,畅通研究生导师与辅导员的交流渠道,利用便捷即时的网络平台,对学生的思想动态、学业进展及科研情况及时沟通。其次,建立协同育人工作室,为研究生导师与辅导员线下交流提供实体平台,共同研讨学生工作典型案例,针对专业特色,剖析共性难题,最终真正实现“责任分担、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协同育人目标。再次,鉴于研究生导师与辅导员之间职级差异较大的现状,辅导员需主动寻求与导师的沟通,并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辅导员一般担任党支部书记,且依托支部建设引领育人。最后,鼓励双方共同参与到研究生集体文娱活动中,在丰富研究生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发挥协同育人合力。
(三)增强政策引导为本,构建协同育人格局
促成协同育人关系的良性循环,关键在于明确双方主体的权责边界。这就要求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增强政策引导,推动双方由导师主科研育人、辅导员主思政育人向协同育人转变。要健全协同育人权责机制,构建多层次培养机制,优化育人成效评价体系。学校应主动适应并创造多样化的协同育人环境,激发协同育人双方的参与热情。要保障导师和辅导员育人志向一致,才能更好地为研究生成长成才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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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雯怡,沈漫,王鑫.高校研究生导师与辅导员合力育人的角色困境与调适[J].河南教育(高教),2024(7) :13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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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青平,常腾.场域理论视域下研究生导师与辅导员协同育人策略研究[J].陕西教育(高教),2023(9) :49 -51.